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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大厦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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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童骏
时间:
2007-9-27 21:56
标题:
***大厦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续)
4) 脚手板应满铺,不得有探头板,且材质应符合规范要求。
5) 施工现场必须建立脚手架分阶段验收制度和专人维修保养制度。
4 模板工程
1) 模板支撑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方案,现浇混凝土模板的支撑必须有设计计算。
2) 模板工程作业高度在2m和2m以上时,应根据高空作业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和防护,在4m以上或二层及二层以上周围应设安全网和防护栏杆。
3) 支模应按规定的作业程序进行,模板未固定前不得进行下一道工序,严禁在连接件和支撑件上攀登上下,并严禁在上下同一垂直面安装、拆模板。
4) 支设高度在3m以上的柱模板,四周应设斜撑,并应设立操作平台,低于3m的可用马凳操作。
5) 支设悬挑形式的模板时,应有稳定的立脚点。支设临空构筑物模板时,应搭设支架。模板上有预留洞时,应在安装后将洞盖没。
6) 操作人员上下通行时,不许攀登模板或脚手架,不许在墙顶、独立梁及其他狭窄而无防护栏的模板面上行走。
7) 模板支撑不能、固定在脚手架或门窗上,避免发生倒塌或模板位移。
8) 在模板上施工时,堆物不宜过多,不宜集中一处,大模板的堆放应有防倾措施。
9) 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下列要求:
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JGJ130—2001和J84—2001规范要求;
支架立杆应竖立设置,2米高度的垂直允许偏差为15mm;
设在支架立杆根部的可调底座,当其伸出长度超过300mm时,应采取可靠措施固定;
当梁模板支架立杆采用单根立杆时,立杆应设在梁模板中心线处,其偏心距不应大于25mm。
10) 满堂模板支架的支撑应符合下列规定:
满堂模板支架四边与中间每隔四排支架立杆应设置一道纵向剪刀撑,由底至顶连续设置;
高于4m的模板支架,其两端与中间每隔4排立杆从顶层开始向下每隔2步设置一道水平剪刀撑。
模板支架立杆的构造应符合JGJ130—2001和J84—2001规范要求;
11) 2m以上高处支撑时必须要有可靠的立足点。
12) 模板支撑拆除前,混凝土强度必须达到设计要求,并应申请、经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13) 各类模板拆除的顺序和方法,应根据模板设计的规定进行,如无具体规定,应按先支的后拆,先拆非承重的模板,后拆承重的模板和支架的顺序进行拆除。
14) 拆模时必须设置警戒区域,并派人监护。拆模必须拆除干净彻底,不得留有悬空模板。
15) 拆下的模板不准随意向下抛掷,应及时清理。临时堆放处离楼层边沿不应小于1m,堆放高度不得超过1m,楼层边口、通道口、脚手架边缘严禁堆放任何拆下物件。
5 装饰工程
1) 装饰施工中所用的各类脚手架的搭设应按规范或施工方案要求搭设和验收。施工中对脚手架的拉结点不准随意拆除,如需拆除或对架体开口,必须得到安全监理人员同意,在采取加固措施后,才能开口或拆除拉结。
2) 施工过程中的洞口(尤其是暗室外洞口),临边、高处作业所采取的安全防护措施,应落实专人负责搭拆和平时的检查。
3) 施工现场的各类配电箱应符合JGJ46—88《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严禁使用木质配电箱,配电箱必须有门锁,并配有对应的漏电装置,照明线路必须用绝缘子架空敷设。
4) 电梯井道口的防护设施不能随意拆除,确需拆除,应设警示标志。
5) 整体式提升脚手架,要由专业单位负责搭设。施工人员上架子进行施工时,遇有障碍不得任意拆除架体上的受力杆件,保险、防倾覆、防坠落装置和围档封闭的密目网,架体上不得随意堆放材料和杂物。
6) 高度超过5m以上大堂、层楼平顶、拱形大棚施工作业时,所搭设的脚手架必须有专项搭设方案。
7) 地下室施工,应保持地下室地面干燥,使用的手持移动电具和小型机械、现场照明必须实行二级漏电保护,电源配线不得随意拖拉,必须沿墙绝缘架空固定。
8) 进行易燃的油漆、涂料和调配油漆的油类稀释材料时,必须划定专用放火区域,严禁火种,作业区域不得有明火。
9) 当进行外开窗安装时或油漆作业时,必须戴安全帽。
6、 “三宝”、“四口”防护
1) 安全帽:安全帽必须扣好安全带、不准使用缺衬,缺带及破损安全帽。
2) 安全网:立网要随施工层而升高,高出施工层1m以上,支撑一般每隔3m设一道,支撑力点必须生根牢固,安全网拼接外的空隙不小于10cm。
3) 安全带:安全带上的各种部件,不能任意拆除。
4) 通道口:搭设防护棚,棚宽大于道口,多层建筑棚顶满铺,高层建筑棚顶要双层铺设。
5) 电梯口:安装固定门棚或护栏。
6) 楼梯口:施工楼梯口要装临时护栏。
7) 留洞口:按规定设置有效牢固的防护。
8) 阳台周边:装设临时护栏,间距大于2m设立柱。
9) 楼面周边:应有防护措施。
10) 屋面周边:防护设置不能低于1米。
11) 井架通道侧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12) 卸料台侧边:应设两道防护栏杆。
13) 坑井周边:应有防护措施并设明显标志。
7、 施工机械
7.1 打桩机
1) 打桩机械准用证齐全、有效。
2) 打桩机超高限位装置符合要求,作业区域5米以内无高压线。
3) 起吊钢丝绳润滑良好,无断线现象。
4) 桩机走车轨道铺设应符合出厂说明书规定。
5) 电动机械电源接线及控制系统接触可靠,连接电缆无破损。
7.2 塔式起重机
1) 进行塔机装拆,施工企业必须编制专项的装拆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和装拆工艺要求。并需经过企业技术部门审批.
2) 参加塔机装拆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核,持有效的操作证上岗。
3) 装拆人员严格按照塔机的装拆方案和操作规程中的有关规定、程序进行装拆。
4) 装拆塔机的施工企业,必须具备装拆作业的资质,并按装拆塔机资质的等级进行装拆相对应的塔机。
5) 塔机的装拆区域应设立警戒区域,派有专人进行值班。
6) 作业中遇有大雨、雾和风力超过4级时应停止作业。
7) 塔机在安装中对所有的螺栓都要拧紧,并达到坚固力矩要求对钢丝绳要进行严格检查有否断丝磨损现象,如有损坏,立即更换。
8) 起吊作业的司机和指挥必须持证上岗,必须遵守“十不吊”的规定,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7.3 井架与龙门架
1) 安装、拆除要求上同塔式起重机。
2) 缆风绳设置。架高20m以下时设一组,20~30m设二组;缆风绳必须是钢丝绳,直径不小于9.3mm、角度45度至60度之间。
3) 为保证使用安全,必须设置安全防护装置;
安全停靠装置,当吊篮运行到位时,该装置应能可靠地将吊篮定位;
断绳保护装置,应能可靠地将吊篮在下坠时固定在架体上,起最大滑落行程,在吊篮满载是不的超过1m;
吊篮安全门,此门应制成自动开启型;
楼层口通道门,在吊篮上下运行时应处于常闭状态,有运料时才能打开;
上料口防护棚,顶部材料强度应能承受10kpa的均布荷载,应采用两层竹芭,上下间距大于600mm;
上极限限位器、紧急断电开关及信号装置应完好。
7.4 施工升降机
1) 施工升降机需经专门认定的检测机构办理检测,颁发合格证方能使用。
2) 司机应做好日常检查工作,即在升降机每班首次运行时,应分别作空载和满载试运行,将梯笼升高离地面0.5m处停车,检查制动器的灵敏性和可靠性,确认正常后方可投入使用。
3) 笼梯乘入、载物时,应尽量使荷载均匀分布,严禁超载使用。
作者:
童骏
时间:
2007-9-27 21: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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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厦工程安全监理细则(续)
4) 升降机运行至最上层和最下层时,严禁以碰撞上、下限位开关来实现停车。
5) 司机因故离开吊笼及下班时,应将吊笼降至降至地面,切断总电源并锁上电箱门,以防止其他无证人员擅自开动吊笼。
6) 风力达6级能上以上,应停止使用升降机,并吊笼降至地面。
7) 各停靠层的运料通道两侧必须有良好的保护。楼层门应处于常闭状态,其高度应符合要求,任何人不得擅自打开或将头伸出门外,当楼层门未闭时,司机不得开动电梯。
8) 升降机应按规定单独安装接地保护和避雷装置。
7.5 吊装作业
1) 起重吊装作业要有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编制施工方案,且须经上级审批;
2) 起重机的变幅指示器、力矩限制器以及各种行程限位开关等安全保护装置,必须齐全完整、灵敏可靠,不得随意调整和拆除。严禁用限位装置代替操纵机构。
3) 起重机作业时,要做围护工作,重物下方不得有人停留或通过。
4) 起重机械必须按规定的起重性能作业,不得超载荷和起吊不明重量的物件,不得带重物行走。
5) 起重机必须有准用证且司机、指挥必须有特殊工种上岗证。
7.6 一般小型施工机具
1)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考核,持证上岗;其他小型机具操作人员需取得承包单位认可的安全操作证。
2) 在工作中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长发应束紧不得外露,高处作业时必须系安全带。
3) 机械必须按照出厂说明书规定的技术性能、承载能力和使用条件,正确操作,合理使用,严禁超载作业或任意扩大使用范围。
4) 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监测、指示、仪表、报警等自动报警、信号装置应完好齐全,有缺损时应及时修复。安全防护装置不完整或已失效的机械不得使用。
5) 搅拌机与砂浆机必须设置专用开关箱,搭设操作防护棚,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6) 木工平刨机、电锯应搭设防护棚,设置专用开关箱安全装置齐全,挂设安全操作规程牌,验收合格牌。
7) 电焊机应配置专用开关箱、二次侧空载降压装置一次侧电源线不超5米,外壳有可靠接地、进出线侧设防护罩有防雨措施,挂验收合格牌。
8) 手持电动工具应设置开关箱,有可靠接地装置,施工人员操作磨石子机、一类手持工具和潜水泵等必须穿绝缘鞋,戴绝缘手套。
8、 施工临时用电
1) 督促并审查施工单位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临时用电设备在5台及5台以上或设备总容量在50kw及50kw以上,应编制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容包括:确定电源进线,变电所、配电室、总配电箱、分配电箱等的位置及线路走向;进行负荷计算;绘制电气平面图、立面图和接线系统图;制定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和电气防火措施。
2) 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必须有施工单位电气工程师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主管部门批准后实施。
3) 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且电工必须持证上岗。
4) 在施工现场直接接地的电力线路中必须采用TN—S接地零保护系统。
5) 电缆干线应采用埋地或架空敷设,严禁沿地面明设,并应避免机械损伤和介质腐蚀;架空线必须采用绝缘铜线或绝缘铝线;架空线必须设在专用点杆上,严禁架设在树木、脚手架上;经常过负荷的线路、易燃易爆物邻近的线路、照明线路,必须有过负荷保护。
6) 配电箱、开关箱中导线的进线口和出线口应设在箱体的下底面,严禁设在箱体的上顶面、侧面、后面或箱门处;进出线应加护套分路成束并做防水弯,导线束不得与箱体进、出口直接接触;移动式配电箱和开关箱的进、出线必须采用橡皮绝缘电缆。
7) 一般场所宜选用额定电压为220V的照明器。对于下列特殊场所应使用安全电压照明器:
有高温、导电灰尘或灯具离地面高度低于2.4m等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大于36V;
在潮湿和易触及带电体场所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24V;
在特别潮湿的场所、导电良好的地面、锅炉或金属容器内工作的照明电源电压不得大于12V。
9、现场防火
1) 临时搭设的建筑物区域内,每100㎡配备2只10L灭火机。
2) 大型临时设施总面积超过1200㎡,应备有专供消防用的太平桶、积水桶、黄砂池等设施,上述设施周围不得堆放物品。
3) 临时木工间、油漆间和木、机具间等每25㎡配备一只种类合适的灭火机,油库危险品仓库应配备数量、种类合适的灭火器。
4) 24m高度以上高层建筑施工现场,应设置高压水泵或其他防火设备和设施。
5) 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 施工现场的动火作业,必须执行审批制度。
七、 安全监理工作方法及措施
针对建设工程的安全控制特点,监理工作的方法主要是以总监理工程师为核心的项目监理机构全体监理人员认真、负责地履行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检查、监督职责,对工程现场安全隐患的及时发现和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排除。主要措施如下:
1、 建立健全安全监理工作制度;
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巡视制度;
安全监理工程师每日监理日记的安全监理记录制度;
安全监理月报制度;
例会记录和来往函件的保存制度等。
2、 审批施工承包单位的各项安全技术方案(措施);
3、 审查施工承包单位专职安全人员的资格;
4、 督促检查施工承包单位严格按照安保体系运行;
5、 对施工承包单位下发各种安全方面的书面指令;
6、 对现场所有工作人员进行安全培训;
7、 高危作业进行巡视旁站;
8、 定期进行安全联合检查;
9、 定期召开安全会议或在定期工地例会上通报安全监理情况;
10、每日的安全情况详细地记录到监理日记;
11、每月编写安全监理月报,送业主并报送上级政府部门。
注:对于5m以上深基坑、连续排架面积100㎡以上模板及支撑架体、悬挑和附着升降式脚手架、拆除爆破、大型结构或设备吊装、施工起重机设备装拆除等高危作业,以及技术复杂、专业性强、安全施工风险大的工程,应单独编制安全监理实施细则。
作者:
爱佳
时间:
2008-5-1 01: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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