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录号: 84   所属数据库: 水泥标准

标准名称 用于水泥中的粒化铬铁渣
标准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
标准号 JC417-91
标准发布单位 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 发布
标准发布日期 1991-03-19批准
标准实施日期 1993-11-01实施
标准正文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粒化铬铁渣的定义、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运输与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水泥生产中作为混合材料的粒化铬铁渣。 

2  引用标准 

    GB 4911  钢铁工业污染物排放标准 

    GB 5086  有色金属工业固体废物浸出毒性试验方法标准 

    GB 12957  用作水泥混合材料的工业废渣活性试验方法 

    YB 879  铬矿石化学分析方法 

3   定义 

3.1   粒化精炼铬铁渣:电炉精炼铬铁时,所得以硅酸钙为主要成分的熔融物,经淬冷成 

      粒后,称为粒化精炼铬铁渣。 

3.2   粒化碳素铬铁渣:电炉冶炼碳素铬铁时,所得以镁橄榄石和尖晶石为主要成分的熔融 

      物,经淬冷成粒后,称为粒化碳素铬铁渣。 

4    技术要求 

4.1  粒化铬铁渣中的铬化合物含量,以三氧化二铬(Cr2O3)计不得大于4.5%。 

4.2  粒化铬铁渣中溶性铬(Cr[+6])含量应符合GB4911要求,即六价铬化合物(按Cr[+6] 

     计)浸出液浓度小于0.5mg/L。 

4.3  潜在水硬性或火山灰性试验合格,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不低于80%。 

4.4  粒化铬铁渣的淬冷必须充分,容重不得大于1.3kg/L。未经充分淬冷的块渣,直观剔 

     选,以重量计不得大于5%,其最大尺寸不得大于100mm。 

4.5  粒化铬铁渣中不得混有外来夹杂物。 

5   试验方法 

5.1   三氧化二铬:按YB879进行。 

5.2   水溶性铬(Cr[+6])含量:按GB5086进行。 

5.3   潜在水硬性或火山灰性以及水泥胶砂28天抗压强度比试验:按GB12957进行。 

5.4   容重试验:由干燥的2 ̄5mm颗粒(当难以取到时,可用近似粒径范围的颗粒代替) 

      的松散升重确定。容器直径108mm,高109mm,装料落距100mm。 

6   检验规则 

6.1  组批与取样 

    粒化铬铁渣以不超过200t为一批,每批应从不少于10个地方采集共约5kg样品,混匀 

    供检验之用。取样时应除去外层150 ̄200mm。 

6.2    检验项目 

6.2.1  铁合金厂必须按4.2条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批量检验,按4.1,4.4,4.5条规定的技术 

       要求每季度进行一次检验。如有异常应及时通知水泥。 

6.2.2  水泥厂使用粒化铬铁渣时,应按第4章规定的技术要求进行复验。作为生产控制, 

       应按4.3条规定的技术要求每半年进行一次检验。 

6.3    结果评定 

6.3.1  凡符合第4章技术要求的粒化铬铁渣为合格品,可作为水泥生产中的活性混合材料。 

6.3.2  凡不符合第4.1,4.2,4.4条技术要求的粒化铬铁渣为不合格品,不得作为水泥生产中 

       的混合材料使用。 

6.3.3  凡不符合4.3条技术要求的粒化铬铁渣可作为水泥生产中的非活性混合材料。 

7   运输与贮存 

7.1  粒化铬铁渣在运输、贮存时,不得与其他材料混杂。 

7.2  粒化铬铁渣在未经烘干前,其贮存期限,从淬冷成粒时算起不宜超过两个月。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建筑材料工业局提出。 

    本标准由中国建筑材料科学研究院水泥科学研究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白显明、王文义、杨基典、朱连发。

用户:系统管理员, 入网时间:01:01:20, 累计费用:17551.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