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林路(嵩山路—鹿山路)改造工程交通疏导方案 一、 现场交通状况及施工对现状交通影响分析 1、原道路概况 建林路为苏州高新区西部南北向一条交通性主干道。道路现状: 泰山路以北为两块板断面形式,断面布置为中央分隔带8米+2x7.5米混合车道+2x2米人行道+2x6.5米宽绿化带,混合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泰山路以南为单幅式断面形式,断面布置为15米混合车道+2x2.5米人行道+2x10米宽绿化带,混合道为沥青混凝土路面。 近年来随着城市经济迅速增长及两侧地块开发而引发交通量的 不断增多,非机动车道交通量增加。为满足增长的交通量需求、改善道路的使用性能及景观功能,现需对该路进行改造。 2、设计标准 道路按城市主干道标准设计,计算行车速度为40Km/h,双向六车道。改造后道路标准断面均为四幅式,具体布置为:8米中央分隔带+2x11米机动车道+2x2.5米侧分带+2x5米非机动车道+2x3米人行道。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年限为15年,路面结构标准轴载BZZ—100。 3、道路通行及周边情况 该段道路相交道路有嵩山路、泰山路、旺米街及鹿山路,路两侧主要为居民小路、工业园区。但由于大同路以北道路正在施工,经过分流,车流量中等。 二、施工围挡方案 为了不中断现状社会交通,确保现状路畅通、确保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和交通的相互干扰。路面结构施工采用全幅施工,保留足够的交通通道。泰山路北侧前期保留原有的车道,先施工围挡之外的拓宽和非机动车道部分;中后期保证1个机动车道+1个非机动车道,交叉施工。泰山路南侧前期保留西侧原来的2个半行驶车道,中后期开放半幅车道。 三、本段交通疏导原则及组织小组 1、交通疏导方案本着“不中断现状社会交通,确保现状路交通、确保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施工与交通的相互干扰的导改原则。 施工中,根据现状路平面位置,结合现状路两侧沿线居民区和相交道路的实际情况,合理安排施工工序、规划施工区域,分时段组织交通导流的方法组织施工,施工中始终保持通行交通畅通。同时对周边群众及过往行人进行大力宣传,争得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确保施工期间周边社会道路基本畅通。 2、交通疏导组织小组成员及分工 本工程在施工期间成立社会交通疏导领导小组,专门负责社会交通疏导、交通安全的问题,负责协调各管理部门,领导小组将项目经理任组长,副经理及总工任副组长,确保交通疏导安全、顺利进行。社会交通疏导小组主要职责如下: 组长:项目经理,总协调、总负责 副组长:项目副经理,负责交通组织方案的落实,按GA交通管理局批复的交通组织方案摆放交通标志、搭设施工围挡、照明装置和警示装置,实施交通疏导方案。 副组长:项目总工,监督检查交通组织方案的现场执行。 安全员:负责日常交通安全事务检查、监督和管理。 四、交通组织方案 施工分两个工作区段组织施工:(1)嵩山路—泰山路为第一区段;(2)泰山路—鹿山路为第二区段。 1、第一个区段交通组织方案 该区段前期施工时,围挡保留原车道,施工东侧机动车道拓宽部分和非机动车道,同步施工西侧非机动车道。首先集中力量先完成西侧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后,开放西侧非机动车道交通,封闭东侧机动车道,进行东侧老路的补强施工。完成东侧补强拓宽工程后,开放东侧机动车道,封闭西侧机动车道施工。中后期交通保证有1个机动车道和1个非机动车道。 交通组织形式:在沿线交叉路口、单位企业和居民出入口留通道,在施工区段前后侧摆放道路施工车辆慢行、导向牌等交通标志。每天在施工区域两端各设一名交通协管人员,来负责车辆人员通行时的安全。 2、第二个区域交通组织方案 该区段前期施工时,围挡布置时保留原道路的2个半行驶车道。先施工东侧拓宽翻修部分,同步施工西侧非机动车道。东侧机动车道完成后再开放交通,封闭西侧机动车道施工。 交通组织形式:在沿线交叉路口、单位企业和居民出入口留通道,在施工区段前后侧摆放道路施工车辆慢行、导向牌等交通标志。每天在施工区域两端各设一名交通协管人员,来负责车辆人员通行时的安全。 五、交通安全保证措施 1、施工中坚决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各项安全组织措施,切实做到管生产的同时管安全。 2、成立“施工交通管理领导小组”,设专人“交通协管员”和“安全员”,统一着装。 3、结合在其它地区道路施工经验,编制切实可行的交通导流方案,由专职的“交通协管员”和“安全员”负责交通导流方案的落实,密切配合交通部门,在需要导行的路口设置交通标志牌和安全施工宣传牌并设专职交通协管员,协助交通部门疏导行人及车辆,确保交通安全和施工安全。 4、施工管理人员必须对所有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纪律教育,不断提高管理人员和所有作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自我防范意识,管理人员必须及时下达各道工序的书面技术安全交底。 5、严格按照国际要求,在施工区两端设置规范的交通标志、标线、标牌,提示车辆提前减速并绕行,施工现场迎车方向白天50m,夜间80m提前设置施工标志、闪灯,所有交通标牌按照交管局要求同意规格、形式。 6、施工导行路外侧全部采用封闭围挡,并在围挡外侧粘贴反光膜,施工作业区外边设置**频闪灯,同时加强周边夜间照明度。在导行路口处,利用红锥筒和消能筒迎行车方向将辅路进行围设,保证进口切线宽度不小于4米,在前方150米位置开始设消能筒、限速标志、导行标志牌。在机动车与非机动车上的隔离线上码放红锥筒,夜间施工保证足够的照明灯、交通安全标志及交通专用闪光牌、红帽子。在施工区段内的所有施工人员需穿戴反光标志背心,围挡上边挂警示灯。 7、在施工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为场内施工和场外车辆通行提供足够的照明。 8、遇有特殊情况服从交管部门的指挥。 9、施工期间,我项目部安排足够的安全交通人员,由项目部管理班子成员带队,对施工段进行巡视,充分掌握道路交通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就地解决,保障安全施工顺利实施,保证施工顺利进行。 10、在施工区设置足够的照明装置,为场内施工和场外车辆通行提供足够的照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