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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廉政承诺书
为加强招投标活动中的廉政建设,进一步规范招投标市场,防止发生违法违纪行为,落实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廉政建设责任制规定,本投标人特作如下承诺:
1.不向招标人、代理机构及其他投标人行贿,串通一气搞假招标、陪标、围标、串标。
2.不向评委行贿,以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3.不向招投标监管人员请客、送礼及组织其它有可能影响客观、公正、监管的活动。
4.不给责任人的违法违章行为说情、解脱。
如若发生上述问题,本投标人自愿承担相关责任,接受不良行为记录,并对责任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
承诺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
本次投标项目:富华商业广场工程
2005年12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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