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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电项目工程承包合同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现就 工程项目水电部分分包事宜达成以下共识;
一、 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址:
3.开工日期:
4.竣工日期:
二、 承包范围: 按甲方提供的图纸和设计变更及甲方指定的项目
三、 承包方式: 包工不包料
四、工程造价及付款方式: 按甲方中标价(水电人工部分)的 %包干,乙方自负盈亏。按乙方每月实际完成工作量的90%给付。其余款项待工程竣工后甲方在30天内和乙方结算并付清。
五、 工程质量及工期:
1. 乙方应严格按照施工图纸组织施工,质量应达到和符合各级部门的施工规范和验收标准。
2. 每层次的预埋和安装应通过监理、质检等部门的验收,如达不到要求应无条件立即组织返工,返工不另计返工费,且损失的材料应由乙方承担赔偿。
3.每层次的预埋时间应在钢筋班组完成工作后 小时内完成,每超过1小时处罚 元。
4.开关箱,开关盒,插座盒,电话、电视等相关线盒安装前应控制同一水平,灯座的安装应保持同一直线,所有线管应保持通畅,不得有阻塞现象,发现一处罚款 元。
5.如需凿墙埋管应用切割机先割出双边的控制线后方能凿打,否则每米处罚 元。
6.工期应随主体工期同步,安装,穿线等工序不得拖延其他工种的进度,由乙方造成的工期拖延按被延误工种的处罚金处罚乙方。
六、 双方责任:
1. 甲方责任
1.1提供施工图纸,制定施工方案、技术交底、进度计划。
1.2及时提供施工中各种所需材料并运抵现场。
1.3提供电源,宿舍,带电工具,井架。
1.4协助乙方办理各种相关证件(费用由乙方承担)。
1.5监督乙方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和工资的发放。
2. 乙方责任
2.1认真完成每一道工序,杜绝材料浪费,可利用的下脚料应及时回收利用。文明施工,每天下班后应将施工现场清理干净。(如由甲方清理费用乙方工程款中扣罚)
2.2未经甲方现场施工员同意不得檀自停工, 檀自停工每日处罚 元。
2.3爱护保养好甲方提供的工具设备,工程完工后应完好、如数交还甲方,如遗失或损坏应照价偿。
2.4进场人数和技术等级应满足甲方的施工质量和进度,应自始自终完成本项工程,如中途退场则工程款按已完成工程量80%给付,余20%做为违约金和下一班组的补偿金。
2,5教育敦促本班组人员注重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了解并遵守甲方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杜绝质量事故和安全事故的发生,施工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报告甲方。由乙方人员发生的安全事故和事件(包括第三者伤害)均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后果,甲方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6乙方应保护好工程中的半成品、成品。如乙方责任破坏或损坏应无条件修复至原样,如由甲方派人修复费用加倍。
2.7乙方人员应持证上岗,特殊工种应持有相关的证件。
2.8小型工具及小型照明材料(灯管、灯座、插座、插头、开关电线等)由乙方自备。
七、 行政和安全要求:
1. 乙方人员应自觉接受安全教育和考核,施工中应严格遵守国家、省、市的安全法规和操作规范。
2. 严禁无证上岗,正确使用“三宝”,做到“三不伤害”,禁止使用“三炉”、私接电源,严禁酒后上班、打架斗殴、赌博闹事(违者每人次罚款100元)。
3. 严禁攀爬井架、外架,严禁搭乘井架上下,严禁从高处往下抛扔物体(违者重罚250元)。
八、 本合同一式肆份,双方各执贰份。本合同即有法律效应,自双方签字后生效,付清款项后自行失效,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商议。
九、 补充条款
甲 方 乙 方
现场代表 身份证号码
(施工员)
日 期 日 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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