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扣件式脚手架规范”(2002年版)培训总结
1.1
规范的修改内容及说明
本次对规范的修改主要集中在“6 构造要求和7 施工”两章内容,修改原因主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
1.1.1
规范中的强制性条文应该是工程必须执行的,不应包含“应该怎么样”和“宜怎么样”的文字,新版规范对上述情况进行了修改,删除了部分内容。比如:
1)
第6.2.2-1条:(横向水平杆)主节点处必须设置一根横向水平杆,用直角扣件扣接且严禁拆除。
2)
第6.6.2-2条:删除了“中间各道剪刀撑之间的净距不应大于15m”的规定。
3)
第6.6.3-2条:删除了(一字形、开口架横向剪刀撑)“中间每隔6跨设置一道”的规定。
4)
第7.3.8-2条:对本条内容进行了精简,并删除了后半句话:各底层斜杆下端均必须支承在垫块或垫板上。
5)
第6.4.5-2条:删除了后边拉筋配顶撑做法的描述内容。
6)
第6.3.5条:删除了原文中对立杆对接、搭接的2条规定。
1.1.2
新版规范将部分原强制性条文改为普通条文,比如:
1)
第6.2.3-2条:新版将本条由原来的强制性条文改为普通条文;
2)
第6.3.4条:新版将本条由原来的强制性条文改为普通条文;
3)
第6.4.3条:新版将本条由原来的强制性条文改为普通条文;
1.2
脚手架的设计计算
新版规范对脚手架的“荷载和设计计算”两章没有改动,但对于以下几点需要进行说明:
1.2.1
扣件式钢管脚手架施工前,必须对脚手架结构构件与立杆地基承载力进行设计计算,并按照规范要求编制施工方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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