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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一项目,中标价大约7000万,应该来讲说大也不大说小也不小,但是承包商中标进驻现场后,除了项目经理是投标书承诺的人与实际一样后,到场的技术负责人以及质检、安全都不符合,甚至一个技术负责人尽然是一个技术员,年龄才20多岁,质检、安全更谈不上有多少专业知识。对此作为业主、监理在招标文件上也涉及到如何要求承包商关于在本现场的人员配备,但未注明如果承包商变动人员将对其有怎样的处罚。对此现在我们准备召集承包商公司领导要求撤换有关人员,理由是不能满足现场施工需要,但是该项目经理认为技术员也可以充当技术负责人,而且质检、安全等人员也具有相应资格是可以胜任相关职责。对此本人有两点疑惑,希望大家能够谈谈自己的看法:
1.技术员可以充当技术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是不是必须要工程师或者高级工程师职称。
在我看来,技术负责人是指总工程师,技术员没有资历可以充当技术负责人,而且技术负责人应该是高级工程师职称。
2.投标人员与进驻现场人员不符,即使其进驻人员具备相应资格能否对其进行撤换。
在我看来,投标人员必须进驻现场,如果投标人员进驻现场后不能满足现场需要,可以进行调换也需征得业主同意,如果投标人员不符合实际人员,不管何理由,业主方有权要求进行撤换。
希望大家谈谈自己的看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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